(一)收集相关证据,像法官和一方当事人不正当往来的记录、不公正裁判的书面材料等,且要保证证据真实、有关联。
(二)向该法官所在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提交收集好的证据,让其对法官行为展开调查处理。
(三)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借助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若查证属实,检察院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启动抗诉程序。
(四)若徇私舞弊行为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十一)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