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妻子患精神分裂症,离婚时一般不存在法定过错赔偿,因为其不属于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重大过错情形。
(二)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依据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以及扶助困难方的考虑,可适当给患精神分裂症的妻子多分财产。
(三)若妻子因精神状况生活困难,另一方需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