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对于你的情况,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以下几点来证明小孩更适合与你一起生活:
1、你前夫有暴力行为的证据,如婚内暴力,打你的你父亲等,由于你当初报过警,所以这方面证据可以让警方那边给你出具一些。
2、你有能力抚养小孩,比如你的生活环境、工作、工资、学历等
3、当初将小孩的抚养权让给对方,是由于受胁迫(要举证)
小孩子现在还很小,我认为你若能把这些方面的证据弄好的话,相信你赢的几率应该还挺大的。
以上就是对抚养权诉讼确权变更的话需要哪些条件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