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保障自身合同权益,需留意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三年的一般诉讼时效。
(二)对于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合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诉讼时效,在此期间要关注权利主张时间。
(三)若遇到不可抗力等障碍致不能行使请求权,且处于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可等待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再考虑是否届满时效。
(四)可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合法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让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