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事方面,若与未满12岁自然人进行交易,要确认其行为是否为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否则需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避免交易无效。
(二)在刑事方面,若遇到未满12岁人实施危害行为,不要自行采取极端措施,应及时联系其监护人,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让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不满法定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