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遇到此类情况,夫妻双方应合理规划家庭财务,共同协商还款事宜。
(二)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一方用于个人投资且另一方未分享收益,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未参与的一方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等。
(三)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夫妻需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在涉及共同债务的文件上签字要谨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