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务经验来看,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仍有操作空间。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对方现在想利用分居达到离婚目的,这个策略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应对方案:第一,如果确实没有和好可能,可以主动与对方协商离婚条件,争取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协议,这样对双方都更有利。第二,如果不想离婚,需要积极收集双方仍有感情基础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共同生活的照片等,证明分居并非感情破裂。第三,注意分居期间的往来接触,避免被对方收集到对您不利的证据。下一步建议先梳理清楚自己的诉求,是想挽回婚姻还是争取更好的离婚条件。不同选择对应的策略会完全不同。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补充说明你们的实际情况,比如分居时间、财产状况等,这样能给出更有针对性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