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自行调查取证赋予律师一定的主动性,在相关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可直接从源头获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这是收集证据的基础途径之一。不过对于涉及被害人一方的证据收集,需经过检察院或法院许可以及被害人方同意,保障了被害人的权益。
(2)申请检察院、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为律师在因客观因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提供了救济途径。借助司法机关的职权,能获取到一些律师难以触及的证据。
(3)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让证人在法庭上陈述证言,这种方式能使证言更具真实性和可信度,有利于法官更准确地了解案件事实。
提醒:律师在收集刑事证据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若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