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罪犯被判处拘役,不用在监狱服刑,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安排,通常在拘役所执行刑罚。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若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符合条件就可暂予监外执行。
(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暂不在监狱服刑,暂予监外执行。
(四)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罪犯,能暂予监外执行。不过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时,罪犯要收监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