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先予执行是在终局判决前,为满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急需,让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金钱或财物的制度。其适用范围明确,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费用的案件,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这一制度能及时解决权利人的燃眉之急,保障其基本生活或正常的生产经营。
(2)保全则是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处分措施。它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诉前保全需在起诉前申请且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诉讼保全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可根据情况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提醒:
先予执行和保全程序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条件,申请时要确保符合法定情形。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