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知识产权本身不算夫妻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人身权专属于创作者,未转化为经济收益的知识产权成果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解析:
知识产权有独特的双重属性,人身权如署名权这类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不会因婚姻关系而变为夫妻共有。在财产权方面,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已明确能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姻存续期内已签订版权许可使用合同确定的报酬。不过,若只是完成了知识产权成果,还未转化为实际经济收益,离婚时就不能把它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能对已获得或明确可获得的收益进行分割。如果对知识产权相关财产权益在婚姻中的界定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