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拘留人或其家属应在刑拘期限临近时,密切关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时间。若在非工作时间届满,可在工作日上班后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释放手续办理进度。
(二)若刑拘期限届满前得知检察院批准逮捕,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后续法律程序和应对措施。
(三)被拘留人被释放时,要确认公安机关是否发放释放证明,若未发放可要求其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