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担心非医保用药费用等免责费用,车主可提前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保险合同条款,必要时补充购买相关保险以降低风险。
(二)为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的赔偿责任,车主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
(三)对于可能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车主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仔细审查条款,明确费用承担方,如有必要可与保险公司协商争取有利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此条虽涉及逃逸情况,但也体现了在保险责任和责任追偿方面的原则,与车主责任承担情况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