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再婚夫妇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仍归产权登记方。这是基于法律对婚前个人财产的保护。
(2)如果婚后双方对婚前房产有书面约定,如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该房产的归属应按照约定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3)婚后对婚前房产进行修缮、装修、重建等使房产增值,增值部分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合理分割,因为这部分增值有夫妻共同投入。
(4)若一方婚后参与另一方婚前房产房贷的共同偿还,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应给予另一方补偿,以平衡双方权益。
提醒:再婚时涉及婚前房产问题,建议提前做好书面约定。若涉及房产增值、还贷等情况,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情况复杂时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