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借条写假名字是否构成诈骗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量。当借款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手段,像用假名字借款后消失不见,或者肆意挥霍借款导致无法偿还,这种情况符合诈骗罪的特征,会构成诈骗。依据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就构成诈骗罪。
(2)然而,如果借款人虽使用假名字,但有还款的主观意愿,并且有实际还款举动,只是由于暂时困难不能按时还款,通常不构成诈骗,而是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在此情况下,出借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追讨欠款。所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的关键在于借款人主观有无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客观行为表现。
提醒:出借人遇到借条用假名字的情况,先判断对方还款态度和行为,若怀疑诈骗应及时报警,属民事纠纷则尽快走民事诉讼程序。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