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后不必然申请逮捕。刑事拘留是公检机关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是否申请逮捕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判断。
2.若被拘留人满足逮捕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公安机关会在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提请时间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可延至三十日。
3.若不符合逮捕条件,如情节轻、证据不足等,就不会申请逮捕,可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或释放被拘留人。
建议公检机关严格审查案件情况,准确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条件,避免不当羁押;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及时采取其他合理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