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变更:双方友好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协议签字即生效,此方式便捷快速,可省去法律程序。
(二)诉讼变更:双方无法协商时,主张变更方去法院起诉,要提供原抚养人不宜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像患重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法院以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原则审理,证据充分会判决变更,但耗时且程序复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