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借人应明确法定利率上限,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将利率设定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以保障利息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二)借款人在面对过高利率时,对于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可拒绝支付。若已支付超四倍部分利息,可要求出借人返还或抵扣本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