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发现自己有库存假冒伪劣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行为,避免销售金额达到定罪标准。
(二)主动清理库存假冒伪劣产品,可采取正规销毁等方式,防止流入市场。
(三)若涉及的货值金额较大,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