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内金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判断,若为一方专用生活用品,通常属个人财产;若用于投资收藏、价值大且非一方专用等,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像妻子日常佩戴的项链、手链等金首饰,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属于一方专用生活用品,所以是个人财产。而当金首饰用于投资收藏,或者购买价值较大、并非一方专用,是双方共同使用或为家庭共有财产购买时,如为家庭资产配置购买的大量金饰,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判断婚内金首饰的性质,需结合购买目的、使用情况等多方面综合确定。如果在婚内金首饰财产归属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