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价快递赔偿:按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实际损失赔偿。
(二)未保价快递赔偿:已购买保价服务按约定规则赔偿;未购买则按民事法律规定,一般按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三)合同约定处理:若快递服务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处理赔偿事宜。
(四)不可抗力情况: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除法律另有规定,快递公司通常不担责。
(五)维权途径:先和快递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收集证据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