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丈夫被执行时,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房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执行丈夫份额;若为妻子个人财产,法院通常不执行;妻子若认为执行损害权益,可提执行异议,对裁定不服有相应救济途径。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益。当丈夫被执行,对于登记在妻子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法院有权执行丈夫享有的那部分份额,执行流程包括先查封房产,接着进行析产确定丈夫份额后执行。若妻子能证明房产是其个人财产,像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有明确只赠与妻子一人的赠与合同等情况,法院一般不能执行。若妻子觉得执行行为损害自己合法权益,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审查并作出裁定。若妻子对裁定不服,涉及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十五日内起诉。如果您在类似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