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约方所在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需分情况判断。在合同纠纷中,若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了违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法院具有管辖权,因为当事人可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违约方所在地属于可选择范围。
2.若没有协议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违约方为被告,其所在地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3.当合同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时,需根据争议标的判断合同履行地。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违约方所在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有管辖权。
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纠纷发生时因管辖问题产生争议。在没有约定时,要准确判断合同履行地,以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