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生产未销售假烟的行为,若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应意识到可能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被定罪处罚,此时要重视货值金额的计算。有标价按标价算,没标价按同类合格产品市场中间价算。
(二)当生产假烟涉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时,要明白可能同时触犯多个罪名,会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所以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何种罪名时,需结合具体数量和货值金额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