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租赁期间房主卖房,若租客继续居住,原租赁合同有效,无需退还押金;若提前解约或无法使用房屋,房主应退还押金,拒不退还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期间房主卖房不影响租赁关系,租客在租赁期内继续居住,原租赁合同持续有效,所以无需退还押金。而当租客与新房主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或者因原房主卖房致使租客无法继续使用房屋时,房主有退还押金的义务。若房主拒不退还,租客可先尝试协商,要求按合同约定退还。若协商无果,租客可收集租赁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不仅可主张房主退还押金,还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