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医疗事故纠纷里,患者有举证责任,需证明自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以及和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这是患者启动维权程序的基础举证要求。
(2)医疗机构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举证责任,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如违反相关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有遗失等不当处理行为,此时法律推定其有过错,医疗机构要自证无过错。
(3)对于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患者有索赔选择权,既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能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而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负有责任的相关方追偿。
提醒:
患者维权要及时收集就诊、受损等相关证据。医疗机构应规范诊疗和病历管理,避免陷入举证困境。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