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制造伪劣产品罪构成需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故意且常具非法牟利目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客观上生产者违反法规制造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未销售但货值达十五万元以上以未遂定罪处罚。
法律解析:
制造伪劣产品罪的构成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主体范围广泛,自然人和单位都能构成此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为之,且大多抱有非法获利的想法,这种故意体现在明知行为危害社会却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在客观方面,生产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制造伪劣产品,并且销售金额要达到五万元以上才构成既遂;若产品还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也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来定罪处罚。这里的伪劣产品有明确界定,包括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情况。如果在生产经营中对是否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