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视听资料,包括签署协议现场的录音录像,也可让现场见证的旁人出庭,证明签署时协议内容空白。
(二)梳理聊天记录、邮件等电子数据,若其中提及协议空白情况,可作为证据。
(三)保留协议原件,通过笔迹形成时间鉴定等,证明先签字后添加内容。
(四)查找履行过程中的证据,若己方按正常流程履行,对方主张与己方理解不同,可结合实际佐证签署空白协议事实。同时,举证要及时、合法,保证证据真实、关联、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