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希望加快探视权强制执行时间,申请人可以积极配合法院,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及孩子的相关信息,便于法院开展工作。
(二)与被执行人尝试沟通协商,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阻碍。
(三)若遇到被执行人故意阻挠等情况,及时向法院反馈,协助法院进行调查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