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若没有其他特殊情况,超过二十年一般不再追诉,但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可追诉,所以可向最高检申请核准追诉。
(二)若案件已被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以及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公检法应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司法机关可直接进行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