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的构成需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主观上故意实施,侵犯国家对珍贵动物进出口管理制度和动物资源,客观上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监管、非法携带等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实施即构成犯罪,情节影响量刑。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对主体要求较为宽泛,自然人和单位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主观故意是其重要特征,意味着行为人清楚自己走私的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稀有珍贵动物。该罪侵犯的客体有两方面,一是国家对珍贵动物进出口的管理制度,二是国家的动物资源。客观上只要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特定稀有珍贵动物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就构成此罪,而情节严重程度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这里的稀有珍贵动物有明确的范围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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