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共同财产范围,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纳入其中,为分割做准备。
(二)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均等分割;若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三)对于婚后共建房屋,可协商由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婚前一方所建房屋属个人财产,但婚后增值部分可能需分割。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保障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五)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六)双方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