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阶段,若被逮捕,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关注侦查进展,若超期可要求解除羁押措施。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通常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可与检察院沟通了解案件进度。
(三)审判阶段,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法院批准。可及时与法院联系掌握开庭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