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进行私人放贷时,出借人应在放贷前了解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计算出四倍的具体数值,以此为标准来约定借款利息,确保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该上限,这样利息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二)借款人若发现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保护上限,对于超出部分的利息可以拒绝支付,若出借人因此起诉,法院不会支持其超出部分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