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要严格遵守法律,不能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迫使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也不能用金钱、物质利益等诱使证人这样做。
(二)若处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虽不构成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但也不能实施类似行为,否则可能承担其他法律后果。
(三)证人若遇到诉讼代理人的威胁、引诱,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