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合同有明确约定逾期付款利息或违约金条款时,保留好合同等相关凭证,在对方逾期支付货款后,按约定向对方主张利息。若对方拒绝,可通过发送催款函等方式书面告知,若仍不支付,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若合同没有约定,收集好货物交付、对方签收等能证明交易存在及对方欠款的证据,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时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来确定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