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及确定方式:
-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确定。
-误工费结合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定。
-护理费由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决定。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和伤残情况。
(二)协商与起诉: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赔偿数额,若协商不一致,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判定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