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诉讼传票送达地址一般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被告下落不明等情况采用公告送达,原告要提供准确送达地址。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传票送达有明确规则。通常是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且非住院就医处,就以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当被告下落不明或者无法按常规地址送达时,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传票。在实际操作中,原告负有向法院提供被告准确送达地址的责任,也可提供联系电话等方便送达。如果原告提供地址有误或者被告故意躲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或者按规定处理案件。如果大家在离婚诉讼送达传票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