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人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想外出,要先获得执行机关批准,住址等信息变动要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避免因违反规定被逮捕。
(二)若家属得知被取保人被抓,应尽快和办案机关取得联系,了解被抓的具体缘由。
(三)家属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