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执行异议3日内通常要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同时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相关证据材料,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密切相关材料也应一并提交,且材料要真实完整。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异议程序中,明确要求在3日内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这是启动异议审查的重要步骤。申请书需清晰写明异议请求、事实和理由,让法院能准确了解异议人的诉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是为了确认异议人的身份,自然人的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都是证明身份的关键文件。相关证据材料则是支撑异议主张的核心,像主张执行标的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付款凭证、产权证书等能有力证明主张成立。委托代理人的相关材料是为了确保代理行为的合法性。一并提交其他密切相关材料能增强异议主张说服力,便于法院全面审查。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是法定义务,能保障执行异议审查程序顺利进行。如果您在执行异议提交材料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