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严格前提条件。符合逮捕条件且有特定情形的嫌疑人、被告人可监视居住,涉嫌特定犯罪且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批准也可指定居所执行,不得在特定场所执行并需通知家属。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符合逮捕条件,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能在指定居所执行,但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不行。同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这一系列规定是为了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合理。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