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严格规定,不同情形下的延长条件和批准机关不同。
法律解析: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过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重大复杂案件,在前面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延长两个月。而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之前规定延长期限满后还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这些规定既保障了侦查工作有足够时间查明案件事实,又避免了对犯罪嫌疑人不必要的长期羁押。如果遇到侦查羁押期限方面的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