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你详细分析三轮车是否要承担交强险赔偿及保险公司追偿责任的问题:
三轮车是否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在事故中小车负全责,但三轮车未取得驾驶证并不影响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具体依据和分析如下: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里强调了交强险先行赔偿的原则,无论车辆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只要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就应当在限额内进行赔偿。
实际处理 :即使三轮车一方在事故中无责,其交强险也需要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对小车一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如果三轮车未投保交强险,那么原本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的赔偿责任,将由三轮车车主自行承担。
关于三轮车保险中的追偿责任
这里主要涉及到如果三轮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是否有权向三轮车方追偿的问题。
保险公司追偿情形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具体分析 :由于三轮车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如果三轮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有权向三轮车驾驶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最终的赔偿责任还是会落到三轮车驾驶人身上。
综上所述,三轮车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三轮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三轮车驾驶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