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正常经营时,股东若想参与利润分配,可关注公司章程。若全体股东无另外约定,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若有约定,则按约定分配。
(二)公司解散时,股东要配合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完成相关清理和编制工作后,会按顺序支付各项费用和清偿债务。股东可关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