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离婚协议效力判定标准。只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有效,其中抚养权条款也具有效力。
(二)认识重婚与抚养权条款的关系。重婚涉及刑事犯罪和婚姻效力问题,原离婚协议抚养权条款独立于婚姻效力判定。
(三)处理抚养权变更问题。若存在与抚养权相关的欺诈、胁迫等情况,或抚养方因重婚等问题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新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