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离婚冷静期计算方式。要清楚离婚冷静期是按自然日算,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30天。
(二)考虑反悔情况。如果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需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注意冷静期届满后续操作。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然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