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执行异议分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均应在收到书面异议15日内审查,根据理由是否成立作出不同裁定,对裁定不服有不同的后续救济途径。
法律解析:
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法院会在15日内审查,若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若不成立则裁定驳回。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同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就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不成立则驳回。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标的异议裁定不服,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走审判监督程序;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异议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对相关法律适用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