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适用缓刑时,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是否满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确保准确适用。
(二)在适用缓刑过程中,应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可联合学校、社区等力量,为其提供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三)若发现未成年罪犯有不符合缓刑条件的情形,如再犯可能性大等,要及时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