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办案机关了解配偶涉嫌情况,包括关押场所、涉嫌罪名和初步证据等,并为其送生活必需品保障基本生活。
(二)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律师可凭借会见权与配偶沟通案件细节,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安抚,还能向办案机关提法律意见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符合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
(三)在律师指导下收集对配偶有利的证据,如证明其在犯罪中作用小、不知情等证据。
(四)与办案机关合法沟通,配合调查,避免干扰司法程序,不伪造、毁灭证据或干扰证人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