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涉及集体土地权益如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先确认双方的村民资格,只有具有相应资格才能参与分配。对于自建房屋,明确建房出资情况,若一方出资较多可适当多分,同时要确保房屋符合规划要求。
(二)对于城市离婚财产分配,房产多为商品房,依据市场价值和购买情况分割。若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归购买方,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车辆、存款、股票等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